内政部宣布北部3府17县为森林火灾和PM2.5灾害区域

内政部常任秘书透露,北部府尹已宣布森林火灾、烟雾、细颗粒物紧急灾害援助区域,涉及清迈、南奔和帕尧3府17县,为府尹使用政府预支资金援助民众开辟道路

2569年4月4日12:00,内政部常任秘书阿萨西·萨姆潘拉特透露了北部17府森林火灾、烟雾和细颗粒物(PM2.5)情况的管理。目前,府尹作为府防灾减灾主任,已根据防灾减灾法律机制,与各网络合作伙伴全力执行防灾减灾计划,以尽快缓解局势恢复正常。

内政部常任秘书表示,为了统一管理森林火灾、烟雾和细颗粒物灾害,符合总理和内政部长的指示,内政部通过防灾减灾局作为中央防灾减灾指挥部,已收到紧急灾害援助区域宣布的报告,涉及森林火灾、烟雾和细颗粒物(PM2.5)共3府:1. 清迈府宣布森林火灾紧急灾害援助区域,包括7县40区338村27社区:霍县、萨莫县、多伊萨格县、清道县、湄旺县、湄登县和湄林县;2. 南奔府宣布细颗粒物(PM2.5)灾害紧急援助区域,涉及1县:里县,包括8区99村;3. 帕尧府宣布森林火灾和细颗粒物(PM2.5)紧急灾害区域,包括9县:帕尧市、春县、清坎县、清曼县、多坎泰县、蓬县、湄猜县、普桑县和普卡姆尧县。

内政部常任秘书补充说,宣布紧急灾害援助区域将使府尹能够根据2569年财政部关于紧急灾害援助政府预支资金的条例和其他预算,统一管理和使用政府预支资金援助紧急灾害,以管理局势和救济生命财产损失。府尹作为接近民众的地区领导人,可以整合各方力量及时援助和缓解民众困难,使问题在地方层面得到有效解决。内政部将继续持续跟踪森林火灾、烟雾和细颗粒物情况的管理,并支持府尹在管理和解决局势中的作用,使民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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