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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长最终决定起诉“查农帕·纳克苏”,宋卡府议员,勇敢党成员,及其同伙,涉及洗钱和在线赌博案,命令警方将所有被告送交法庭
2029年4月8日 最高检察长办公室副发言人柴拉特·帕瓦卡南透露了洗钱案和在线赌博案的进展,涉及查农帕·纳克苏,宋卡府议员,勇敢党成员,及其同伙,案件由宋卡市警察局和合艾市警察局负责
第一起案件是宋卡市警察局的案件,涉及基础案件指控查农帕·纳克苏,第一被告,和帕特拉萨克·桑萨旺,第二被告,共同犯下组织赌博或设局引诱、帮助宣传、直接或间接广告或诱使他人参与在线赌博的罪行,未经官员许可,检察官已下令不指控第一被告,并下令指控第二被告,随后宋卡府地方法院于2028年5月13日作出刑事判决,案件编号红字第517/2568号,判处被告(第二被告)有罪,根据指控判处6个月监禁,被告认罪,减刑一半,实际监禁3个月
对于这第一起案件,调查人员于2025年10月12日将联合洗钱案卷提交给宋卡府检察官办公室,涉及查农帕,第一被告,和帕特拉萨克,第二被告,随后于2025年12月28日,宋卡府检察官下令不指控两名被告,基于联合洗钱的指控,并将案卷送交第九区警察局依法审查,2026年4月27日,第九区警察局副局长对不指控令提出异议,送交最高检察长最终决定
最高检察长于2026年6月9日下令进行额外调查,之后调查人员将额外调查结果提交给检察官,但尚未完全符合最高检察长的命令,因此下令调查人员提交完全符合命令的额外调查结果,直到2028年12月3日,调查人员提交了完全符合最高检察长命令的调查结果,2029年4月3日,最高检察长审查后认为第一被告涉及来自赌博犯罪的资产,这是洗钱罪的基础犯罪,且第一被告转移、接收转移、改变与犯罪相关的资产以隐藏或掩盖其来源,这不需要依赖同一案件的基础犯罪作为条件,即必须先对基础犯罪提起刑事诉讼或对基础犯罪者作出判决,才能对来自基础犯罪的洗钱犯罪者提起诉讼,此外,第一被告还涉及共同组织在线赌博等罪行的案件,该案已分开处理,涉及第一被告和纳塔武·詹塔拉,第二被告,最高检察长已下令指控,基于共同组织在线赌博等罪行,因此第一被告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在此案卷中,因此下令最终指控查农帕,又名克里特、基特或克里什,纳克苏,第一被告,和帕特拉萨克,又名塔克,桑萨旺,第二被告,基于联合洗钱罪,根据《1999年预防和打击洗钱法》第3、5、60条,《2013年预防和打击洗钱法(第4版)》第5、6条,《2015年预防和打击洗钱法(第5版)》第5、7、10条,以及《刑法典》第83条,并通知调查人员致函预防和打击洗钱委员会秘书长,以处理两辆扣押车辆,以便根据《1999年预防和打击洗钱法》第48条进一步执行
第二起案件是合艾市警察局的案件,指控查农帕,第一被告,和纳塔武·詹塔拉,第二被告,基于共同组织赌博或设局引诱、帮助宣传、直接或间接广告或诱使他人参与在线赌博的罪行,未经官员许可,以及基于共同将伪造或部分伪造的计算机数据,或虚假计算机数据输入计算机系统,可能对他人或公众造成损害,调查人员认为应不指控第一被告,并认为应指控第二被告,调查人员于2026年11月14日将案卷提交给宋卡府检察官,2026年11月29日,宋卡府检察官下令不指控两名被告
随后于2027年3月11日,第九区警察局局长对不指控令提出异议,并送交最高检察长最终决定,2027年9月18日,最高检察长下令进行额外调查,2029年1月8日,调查人员提交了根据最高检察长命令的额外调查结果,2029年4月3日,最高检察长下令最终指控查农帕,第一被告,和纳塔武,第二被告,基于共同组织赌博或设局引诱、帮助宣传、直接或间接广告或诱使他人参与在线赌博的罪行,未经官员许可,根据《1935年赌博法》第4、4之二、5、12条,《1961年赌博法(第7版)》第3条,《刑法典》第83条,并使用最高检察长的权力,根据《2010年检察机关和检察官法》第15条,允许指控纳塔武,第二被告,基于上述罪行,根据《1956年地方法院设立和刑事程序法》第9条(因为第二被告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限)
至于基于共同将伪造或部分伪造的计算机数据,或虚假计算机数据输入计算机系统,可能对他人或公众造成损害的罪行,调查中未发现任何证据表明哪些计算机数据是伪造或部分伪造的,或虚假计算机数据可能对他人或公众造成损害,反而发现是真实诱使参与赌博的数据,因此下令最终不指控两名被告基于上述罪行,并下令检查缴获的5支枪支是否属于两名被告,如果相关,则检察官将在法庭审理中提交相关证据
接下来的步骤是,调查人员必须执行最高检察长的命令,并将查农帕、帕特拉萨克和纳塔武送交检察官,以便送交法庭起诉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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