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言人严令禁止警察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

又有四名受害者投诉“警察中校”在乌汶府芒三石警察局,以类似方式索要油费,警方发言人强调此举违法且不予包庇,指出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是绝对不允许的。

2026年4月8日中午12:00,在国家警察总署办公室,国家警察总署副监察长、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警方发言人)披拉蓬·皮潘就乌汶府芒三石警察局调查员被投诉索要油费一事的进展表示,最新收到乌汶府警察局长的报告,初步调查发现有多名投诉者称该“警察中校”有类似行为多次,初步有4起案件,目前正在联系受害者或投诉者与乌汶府地方警察调查组会面。

然而,该警察已被命令调至乌汶府城市警察局行动中心,脱离原单位,以便于调查事实真相。

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说,这4起案件特征相似,只是措辞不同,但涉及向投诉者索要钱财,与自己的工作有关,国家警察总署署长(警总长)吉迪拉·潘佩已明确强调,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警察的职责是调查、打击犯罪、维护正义,我们有工资和津贴,向民众索要钱财是不允许、不正确且违法的。

“警察已有油费,此事是个人违法行为,违反法律和规定,属于个人行为。国家警察总署方面,如发现此类行为,警总长要求坚决处理,并已指示和下达政策给各级指挥官,必须对此事严格判断,如发现违法行为,绝不包庇。”

披拉蓬说,目前由于中东局势危机导致油价上涨,警总长理解采购问题,因此已指示负责此事的副警总长增加预算分配。

记者问及想对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的警察传达什么,披拉蓬说,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是绝对不允许的,提醒指挥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法律。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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