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提交最高法院请愿书,指控44名前进党议员严重违反道德,意图损害君主制,取消选举权,终身禁止担任政治职务
2026年4月9日上午10:00,在最高法院,位于拉差丹能路,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请愿书,案件编号为คมจ 1/2569,指控前前进党领袖皮塔·林查伦拉特及其同伙共44人,在担任未来党名单制和选区制众议院议员期间,后来宪法法院裁定解散该党,这44名被告随后加入前进党,指控他们在2021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日夜连续,当这44名被告担任众议院议员时,严重违反道德标准,意图进行不当行为,可能影响泰王国的安全和国家元首的尊严,共同提出《刑法修正案草案》(关于诽谤罪修正),包含降低君主制地位、重要性、承认保护、尊崇的条款,任何人不得侵犯,尽管这些行为是根据泰王国宪法行使权利,但提出的法案必须符合泰王国宪法和法律框架,众议院秘书处已通知这44名被告这些缺陷,但所有被告仍坚持提出该法案...
这44名被告的行为因此是明显意图破坏君主制的行为,旨在推翻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民主制度,不坚持和维护泰王国宪法规定的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民主制度,并对国家造成广泛严重损害,请求最高法院作出判决或命令,让第3、7、17、19、23、24、26、34、35和38号被告从最高法院接受请愿书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直至判决作出,让第3、7、17、19、23、24、26、34、35和38号被告从停止履行职责之日起失去职位,取消这44名被告的参选权,并终身禁止这44名被告担任政治职务,并取消这44名被告的选举权,期限不超过10年,根据2017年泰王国宪法第235条,结合2018年《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87条,以及宪法法院法官和独立机构成员、审计长、宪法法院和独立机构行政首长道德标准,2018年第5、6、13条,结合第3和第27条
最高法院将决定是否接受请愿书进行审议和裁决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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