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公报》发布公告,国王陛下恩准撤销“中将 贾格拉辛”以及隶属于陆军和海军的四名军官的军衔并收回勋章。
2026年4月9日,《皇家公报》网站发布了总理府公告,关于国王陛下恩准撤销军衔并收回勋章,内容如下:国王陛下恩准撤销
中将 贾格拉辛,又名永育·乍伦措吉,又名老赫特拉甘,又名老赫特拉甘,隶属于国防部常务次长办公室的非现役军官的军衔,自2025年1月30日起,因其最终被判犯有欺诈公众罪,案件已终审。
根据1936年《军衔法》第12条及其经1961年《军衔法(第6号)》修订的条款,以及1964年国防部关于不适宜保留军衔和爵位者的条例第2条和第4条,国王陛下恩准收回其根据2005年总理府关于请求国王陛下恩准收回勋章条例第6条和第7条第(2)款所获颁的白象勋章初级勋章、泰国皇冠勋章初级勋章、白象勋章二级勋章、泰国皇冠勋章二级勋章、白象勋章三级勋章、泰国皇冠勋章三级勋章、白象勋章四级勋章、泰国皇冠勋章四级勋章以及查克里勋章。
此外,中将 贾格拉辛,又名永育·乍伦措吉,又名老赫特拉甘,又名老赫特拉甘,其姓名已根据相关总理府公告从获颁勋章者名单中移除。
公告日期:2026年4月9日
奉谕执行者
阿努廷·查维拉库尔
总理
此外,《皇家公报》网站还发布了总理府公告,关于国王陛下恩准撤销军衔并收回勋章,内容如下:国王陛下恩准撤销四名军官的军衔,根据1936年《军衔法》第12条及其经1961年《军衔法(第6号)》修订的条款,以及1964年国防部关于不适宜保留军衔和爵位者的条例第2条和第4条,并恩准收回这四名军官根据2005年总理府关于请求国王陛下恩准收回勋章条例第6条和第7条第(2)款及第(4)款所获颁的所有等级勋章,具体如下:
隶属于陆军
1. 上尉 潘特普·诺凯奥,自2025年12月9日起撤销军衔,因其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并收回白象勋章四级勋章和泰国皇冠勋章五级勋章。
2. 少尉 吉滴萨·纳姆索姆,自2024年5月15日起撤销军衔,因其犯有服役期间逃避兵役罪,并收回边防服役勋章和白象金质勋章。
隶属于海军
3. 中尉 利吉,又名提维猜沙鲁·桑格特,又名古利特塔那通,自2025年7月18日起撤销军衔,因其最终被判犯有渎职罪,作为负责管理或保管财产的公务员,以欺诈手段侵占该财产为己有或为他人所有,案件于2025年7月18日终审,并收回白象勋章四级勋章、泰国皇冠勋章五级勋章、白象金质勋章和查克里勋章。
4. 中尉 埃卡瓦,又名素里延,又名塞塔武·派桑阿卡蓬,又名派丹,自2025年11月3日起撤销军衔,因其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并收回泰国皇冠勋章五级勋章、白象金质勋章和查克里勋章。
此外,上述四名军官的姓名已根据相关总理府公告从获颁勋章者名单中移除。
公告日期:2026年4月9日
奉谕执行者
阿努廷·查维拉库尔
总理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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