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决“阮竹缇田”“阮氏太虹”和“范光灵”每人监禁2年,罪名为“欺诈消费者”,通过广告和销售蔬菜软糖“克拉”(Kera)产品进行的消费者欺诈行为。同时,公司管理层受到更重的处罚。越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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