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裁决国家环境委员会将清迈、清莱、南奔和湄宏顺列为每年2月至5月的污染控制区。 2025年8月1日,最高行政法院裁决国家环境委员会根据1992年国家环境质量促进与维护法的权力,将清迈、清莱、…
Sign in to your account
记住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