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ikanya”疑惑,问多少不算疏忽大意,最高行政法院命令“英拉”赔偿“稻米典押”百亿损失,指出这将为未来政治家不敢实施新项目设定标准,内阁需自行约束
2025年5月23日,名单议员、人民党副党魁Sirikanya Tansakul就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前总理英拉·西那瓦赔偿稻米典押案1百亿泰铢损失一事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裁决将为泰国政府行政管理设立新标准。法院使用的“严重疏忽大意”一词,究竟我们需要做到什么程度才不算疏忽大意?法院判定有罪,指出已多次警告,但另一方面,当时的总理英拉·西那瓦并未袖手旁观,设立了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来调查事实,但仍不足够,还需进一步跟进。那么,应该跟进什么,如何跟进,这就让人疑惑界限在哪里。
“如果英拉真的有故意疏忽、玩忽职守的意图,那还比较明确。但说是严重疏忽大意,对于那些未来需要继续执行政策的人来说,这开始让人感到担忧,可能会让他们不敢在未来实施任何新项目,因为有了这样的先例。”Sirikanya说。
Sirikanya继续说,即使确实是严重疏忽大意,但政策执行的形式,无论是内阁还是国家稻米委员会(NRC),英拉只是主席,为什么只有主席一个人有罪,而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却没有罪?即使将罪责加起来除以委员会成员数量,赔偿金额达百亿,比例是否合理?因此,问题是,仅就严重疏忽大意部分,是否到了恶劣的程度,以及究竟应该有多少人负责。
当被问及作为政党政策制定者,面对这样的先例,是否感到更加害怕,或者在竞选时需要更加权衡时,Sirikanya表示,这可能不是竞选时的问题,而是实施主要政策时的问题,实际上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然,政府的各种政策实施总是有支持和反对的声音。警告、发送警告等,反对党和公务员都可以做。如果政府有足够的理由继续前进,那就继续前进。但当腐败案件发生时,需要做到什么程度才算足够?仅仅在职权范围内设立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来调查事实,还不够吗?还需要分担这一罪责,让整个内阁都来互相约束,最后在未来什么政策都无法实施。”Sirikanya说。
Sirikanya表示,人民党可能会对此进行一些监督,但她不在监督圈内。我们也不希望新标准变成这样。我们觉得这可能会真正阻碍政府行政管理的工作流程。我们需要有更谨慎的指导方针和实践,在未来作为管理者时,当法院设立这样的新标准时。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