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总理贝通丹·钦那瓦女士与柬埔寨参议院议长、前总理洪森的电话交谈录音事件曝光后,引发了多方舆论的压力,要求总理承担责任,通过辞职或解散议会。
若总理宣布解散议会的法律程序
当总理宣布解散众议院时,将按照泰国2017年宪法的相关规定,依次进行以下重要程序:
解散议会是国王的御权,根据总理的建议进行(宪法第103条)。总理作出决定,呈请国王签署解散议会的御令。
一旦解散公告发出,众议员的职务即刻终止,所有议员离职,使议会任期结束。
然而,现任内阁仍将作为“看守内阁”继续履行职责,以防止国家治理中断,其权力将受到限制,不能批准新项目或未经选举委员会的批准下调动公务员。
选举委员会将在5日内启动新选举,宣布的全国大选将在解散后45-60日内进行。
然后,政党和候选人开始竞选,公众投票选举全国议员。在选举计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公布结果,15日内召开国会首次会议以选举议长。
随后,进行新总理提名和投票程序。一旦新总理获任命,将组成不超过35人的新内阁,新内阁宣誓就职并正式全权执政。
整个过程需要大约2-3个月,从解散日算起,最终成立新政府。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