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警察突袭逮捕4名清迈男子,他们负责为诈骗团伙提款,每日平均取款80-90万泰铢,此行为已持续超过两年,每人每天获报酬2000泰铢。
6月26日,由泰国网络警察局长普劳拉上将率领的调查小组,持法院搜查令,对位于巴吞他尼府甲桃鲁昂县甲桃鲁安空巷35号的一处宿舍进行搜查。
警方成功抓捕24岁的南塔蓬、19岁的吉拉德、21岁的巴特冈和21岁的他尼特,并查获3960泰铢现金、9部手机、1台iPad、6本银行存折、16张银行卡以及记录金融交易的笔记40项其他证据。
普劳拉上将表示,行动源于调查员的情报显示,诈骗团伙在甲桃鲁昂区隐秘租住了一处公寓,同时设立代持账户,负责将诈骗所得资金提取为现金。
随后,调查员收集证据获得法院搜查令并抓捕了以上4人,同时查获所有证据。
调查中,嫌疑人承认他们为诈骗团伙开设代持账户,按命令取款并将资金交给团伙主谋——泰国人罗约特,并最终流向一名中国主犯。
每次居住约两周后,他们会搬迁以躲避捕捉。警方计划扩展调查以拘捕罗约特及其他涉案人员。
他们被指控为“组织或参与有非法目的秘密团伙,或联合不少于五人从事犯罪活动或集会”,以及“非法开设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电子账户、或提供移动电话号码用于犯罪活动”。
警方随后将他们和证据提交予调查部门处理法律程序。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