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旨:自今日起设立“王储府库”以继承古代皇室传统

泰国中文社

皇家公报发布一项御旨,谕旨修改“王室财产管理局”为“王储府库”,自2568年6月22日起,以继承其与古代皇家传统相对应的历史背景。

2568年6月22日,记者报道,昨日皇家公报网站刊登了《王室财产管理法(第二版)2568》御旨,国王哇集拉隆功于2568年6月20日颁布,标志着此项公告在当前第十个统治年。内容指出:

国王哇集拉隆功陛下颁布御旨,鉴于有必要修改和增补《王室财产管理法》,因此,在议会建议和同意下,特此制定法令如下:

第一条:此法律称为《王室财产管理法(第二版)2568》。

第二条:此法律自公告发布于皇家公报的次日生效。

第三条:更改《王室财产管理法》2561中的措辞,将“王室财产管理局”更名为“王储府库”,“王室财产管理委员会”更名为“王储府库委员会”,将“王室财产管理董事会”更名为“王储府库董事会”,将“王室财产管理主任”更名为“王储府库主任”。

第四条:根据《王室财产管理法》2561的规定,所有属于“王室财产管理局”的事务将成为“王储府库”的事务,根据本法律进行管理。

第五条:在法律、规章、条例、公告、命令、合同文件或权利、义务和合同中提及“王室财产管理局”、“王室财产管理委员会”、或“王室财产管理主任”的地方,均应指“王储府库”、“王储府库委员会”或“王储府库董事会”并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六条:由内阁总理负责执行此法律。

哇集拉隆功国王在发布御旨末尾指出,变更的目的在于王储府库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机构负责照料皇室财产,后来设立王室财产管理局承担此职能。为了保持这一制度与皇室传统相符,因此合并管理与王储府库有关的事务,并更名为王储府库。这便是立法的必要性所在。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