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腐败法院驳回案件,指出参议院选举舞弊案申诉人无权起诉

刑事腐败法院驳回案件,指出参议院选举舞弊案申诉人无权起诉,必须由最高检察官提起诉讼

在中央刑事腐败和渎职法院,2026年4月20日上午9:00,法院下令驳回初步审查阶段的案件,该案件由候补参议员阿卡拉瓦特·蓬塔纳乔利库尔作为原告,起诉选举委员会主席伊提蓬·本普拉孔、选举委员会成员以及选举委员会秘书长萨瓦·本米等8人作为被告,指控他们作为公职人员不当履行职责,涉及参议院选举舞弊案的调查,该案由第36号裁决小组委员会负责,被指控进展缓慢且无进展。

听取命令后,阿卡拉瓦特表示,今天法院判决驳回案件,理由是原告无权起诉,有权起诉的人必须是最高检察官。该案件已由通颂洪警察局将案卷提交给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此后,将继续推进调查此事,可能会向最高法院提交,但具体是哪个问题暂不透露。至于是否上诉或使用其他途径,将另行考虑和商议。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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