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临时批准释放 "敏·皮查亚" 和 "萨姆·尤拉南" 的迪艾康案,保释金100万泰铢,并下令禁止出境。
此案源于特别检察厅1传唤并带两名被告人——尤拉南·帕蒙蒙特里(萨姆)和皮查亚·瓦塔纳蒙特里(敏)到刑事法院,被控共同欺诈公众、共同以欺诈或欺骗方式将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共同进行诈骗性借贷、共同从事直销业务、直接营销业务,以及以诱导他人加入商业网络的方式经营业务,以及未经许可共同从事直销业务。
随后,法院人员将两名被告人带至讯问室,由法院对两人进行审讯,询问是否认罪或否认,期间不允许无关人员旁听。两名被告人需申请保释,由法院决定是否批准保释。
随后,
最新消息,2026年4月27日14:00,有报道称法院批准临时释放尤拉南·帕蒙蒙特里(萨姆)和皮查亚·瓦塔纳蒙特里(敏),因为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检察官已命令不对第一和第二被告提起诉讼,第一和第二被告已被释放。之后,公诉检察官就同一案件的事实和指控对第一和第二被告提起了新的诉讼,因此案件仍存在辩护空间。
此外,第一和第二被告按照公诉检察官的传唤出庭接受起诉,没有表现出逃跑或干扰证据的迹象,且公诉检察官未反对临时释放。
因此,尽管本院此前在调查期间未批准临时释放,但鉴于案件情况已发生变化,有合理理由批准在审理期间临时释放第一和第二被告。但由于案件涉及大量受害者且损失金额巨大,要求以100万泰铢作为保释金,并禁止出境,除非获得许可,同时通知移民警察。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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