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帕玛斯”突袭查处以次充好的罐头鱼工厂,指出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罪名是生产欺骗消费者的食品。
2026年5月6日,总理府部长素帕玛斯·伊萨拉帕迪女士,连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罗纳龙·普尔披帕先生及食品药品管理局副秘书长素帕特拉·汶瑟姆女士,前往龙仔厝府直辖县实地调查有关罐头鱼“货不对板”的投诉,发现存在使用其他鱼类代替标签上标注的鲭鱼的情况。
素帕玛斯女士透露,与龙仔厝府公共卫生办公室联合深入检查后发现,该工厂存在明显的欺骗消费者行为,违反了《食品法》1979年关于生产假冒食品的条款,将被处以6个月至10年监禁,以及5000至100000泰铢罚款;由于标签不实导致消费者误解,将被处以不超过30000泰铢罚款;生产场所不符合GMP标准。
总理府部长强调,总理阿努廷·查恩维拉库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尽管经营者已进行初步赔偿,但政府必须采取法律行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消费者的安全和信任至关重要,政府将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民众获得优质、公平的商品。任何遭受损失的消费者都有权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获得充分赔偿。
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受到不公平对待,可通过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热线1166、OCPB Connect应用程序或网站ocpb.go.th,以及各府府署的达姆隆德姆中心进行投诉。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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