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帕查琳”透露:校服商店积极响应,此前“素帕玛斯”责令完整标注7项标签信息

泰国“帕查琳”透露:校服商店积极响应,此前“素帕玛斯”责令完整标注7项标签信息

泰国“帕查琳”透露:校服商店积极响应,此前“素帕玛斯”走访邦兰普地区,责令商品定价公正,必须完整标注7项标签信息,强调“校服”属标签管控商品。

2026年5月10日,总理府部长秘书帕查琳·萨姆西里蓬女士透露,此前她与总理府部长素帕玛斯·伊萨拉帕迪女士一同走访邦兰普地区的校服及学习用品销售情况,发现整体上商家配合良好,并愿意严格遵守消费者保护法。

帕查琳女士表示,总理阿努廷·查恩维拉库尔非常关心民众生计,尤其是开学季临近,家长需为子女购买校服和学习用品,为防止出现如定价过高、未清晰标示价格、强制捆绑销售或促销不公、商品质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素帕玛斯女士昨日已责令并要求商家配合,并强调“校服”属标签管控商品,违者将依法处罚。

在销售校服时,必须完整标注7项标签信息,包括:商品类型名称、品牌/生产商/进口商名称、生产商地址、尺寸/尺码、使用方法/建议/警告、生产日期、以及以“泰铢”明确标示的价格。此外,商品须符合TIS 2137-2559和TIS 2138-2559标准,以确保面料质量,让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有信心。

对于违反标签法的处罚:生产商或进口商若标签不当,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或20万泰铢罚款;销售商若销售无标签或标签不全的商品,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或10万泰铢罚款。

帕查琳女士强调:“请各位家长,如果发现任何欺诈行为,如未贴标签、未标价或价格虚高,可随时拨打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热线1166、通过OCPB Connect应用或访问网站www.ocpb.go.th举报,24小时服务。外府地区可向各府县政府的正义中心举报,以便政府及时检查并保护民众权益。”。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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