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上午11点30分,在泰国国会,反对党领袖、人民党议员纳塔蓬·朗潘亚武迪,人民党副党魁西里甘雅·坦萨古,以及民主党副党魁功·贾迪瓦尼,共同向议长索蓬·萨拉姆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将此事提交宪法法院,审议政府4000亿泰铢贷款紧急法令是否违反宪法第172条,特别是其中2000亿用于能源结构调整的部分,认为这不属于紧急必要情况。他们强调申请书经过慎重起草,而议长索蓬对是否在5月14日前提交申请含糊其辞,仅表示会尽快提交。
纳塔蓬表示,反对党根据宪法第173条行使权利,要求议长将申请提交宪法法院,以审查4000亿泰铢贷款紧急法令是否符合宪法。他希望民众监督政府,因为贷款中2000亿用于能源结构调整的部分与经济安全无关,也不属于紧急必要,却被纳入紧急法令,并将民众救济金作为抵押。反对党提交给宪法法院的申请书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相信法院会认定能源结构调整可通过年度预算法案进行,部分救济措施也无需纳入贷款法令,可通过消费税渠道解决。
功则表示,宪法允许政府在发生经济危机时灵活借贷,但反对党需要检查政府在今年8万亿泰铢预算赤字之外,是否有意图通过贷款法令增加债务,且是否符合法律条件。对比政府提案与过去的贷款法令,结论是此次4000亿贷款不符合宪法第172条。根据国家财政纪律法第53条,紧急法令只能在紧急必要情况下颁布。需要比较过去在冬阴功危机、汉堡危机和新冠危机期间颁布的紧急法令,看当前情况是否可比,这有待宪法法院裁决。
当被问及是否担心宪法法院不受理申请,贷款法令将继续执行时,纳塔蓬表示,该法令已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并生效。反对党在申请中要求法院裁决,如果政府在法院裁决前已支出资金,且法院裁决该法令自始无效,则如何处理已支出的资金,是否需要追回。反对党努力使申请书严谨,并要求法院立即下令暂停支付那2000亿非紧急必要的贷款部分,并逐案裁决。反对党强调申请书经过精心准备,此前宪法法院的裁决存在一个问题,即其判决对所有机构具有约束力,有时会侵犯行政权力。
纳塔蓬还表示,反对党将提出动议,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来监督贷款法令下的预算支出。他预计政府不会投票否决该委员会的设立,因为该法令仅由少数审查委员会审议,与常规预算审议不同。如果政府没有隐藏、隐瞒或开空头支票的意图,就没有必要投票否决该委员会的设立。
西里甘雅表示,反对党向宪法法院提交的申请要求暂停能源结构调整部分的贷款支出,而涉及民众救济的2000亿贷款可以继续支出。反对党的申请是分开的,重点攻击能源结构调整部分,但最终取决于宪法法院如何裁决,是整体裁决还是部分裁决。
索蓬表示,根据法律程序,收到反对党的申请后,必须检查动议的准确性,并在3天内提交宪法法院。因此,他将依法行事。至于是否在5月14日(审议贷款日)之前提交,他表示会尽快提交。
索蓬还表示,关于5月15日的国会会议,将审议内阁确认的31项法案。在反对党党鞭会议上,已分配时间给反对党、政府和参议员进行辩论,共9小时。辩论框架允许讨论政府已确认的法案,以及反对党质疑政府为何不确认的法案。此外,6月将再次召开国会联席会议,审议国际协议议程。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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