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帕马斯敦促电动汽车企业紧急解决3大投诉焦点:“故障、售后缺失、价格暴跌”,助力消费者,发现1300人受害,责令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制作e-Book标签,购买前先检查,提高消费者认知。
5月11日12时12分,在泰国总理府,总理府部长苏帕马斯·伊萨拉帕迪作为监管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官员,就消费者保护措施会议结果进行说明,旨在提升电动汽车买卖信心。她表示,由于政府鼓励民众使用替代能源或清洁能源以应对能源危机,但消费者面临着三大问题:车辆故障、公司关闭后售后服务缺失、以及购车后价格快速下跌。
这些问题导致消费者在安全、质量、零部件标准、组装工艺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产生担忧,因此需要制定明确的保护与补救措施,确保公平。
2024至2026年间,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共收到556起电动汽车相关投诉,同时消费者组织作为民间代表收到792起投诉,总计1348起。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已解决其中402起。
最常见的5大问题包括:故障占47.3%,预付款不退款占18.2%,购车后降价占14.7%,未交付赠品占13.1%,事故或维修延误占2.9%。这些问题不应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应得到公平对待。
苏帕马斯表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问题归纳为三类:售后服务问题最多(288起),交易问题(183起),交货问题(85起)。消费者最担心服务中心关闭(329起),设备损坏(164起),缺乏配件导致长时间等待(94起),以及公司关闭后无法退车(52起)。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已决定对商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消费者损失,总金额超过1.031亿泰铢。根据1979年消费者保护法,电动汽车属于标签管控商品,商家需提供完整准确信息,标签需清晰可见,违者最高可判6个月监禁,罚款不超过10万泰铢,或两者并罚。
苏帕马斯表示,会议决定委托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制作“电动汽车标签”电子书,并请求所有在泰国销售电动汽车的生产商和进口商提交各车型标签,以便汇总成电子书,介绍各品牌电动汽车标签的核心信息、消费者权利、购前检查指南,方便民众快速获取信息、比较决策,并通过网站、应用、页面及各类平台发布。
此外,还将监督广告宣传,确保商家按照标准合同格式制定预订合同,要求生产商和销售商在广告中详细披露质量、技术参数、性能、保修条件及关键部件使用限制;在合同中规定标准维修时限;服务中心覆盖每150-200公里范围。
要求备足配件、完善召回系统以修复影响安全性的缺陷;推动“维修权”措施,使车主在保修期外也能进行维修保养;并设立电动汽车专项投诉协调中心,由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与陆路运输厅合作。
为此,将成立多部门联合工作组,细化提升电动汽车消费者保护措施。
苏帕马斯寄语所有商家:民众选择购买你们的电动汽车,是将希望和血汗钱托付给你们,请像对待家人一样照顾他们,迅速公正地解决问题,备足配件,完善服务中心,明确维修时限,不要让消费者陷入困境。她承诺将密切跟进此事,不让消费者孤军奋战。对于即将购车的民众,建议检查标签、保修条件、标准维修时限、服务中心信息、配件储备,仔细阅读预订合同,保管好收据、订单、宣传册及所有广告资料作为证据。若遭遇不公,可立即拨打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热线1166投诉,委员会将倾听并站在消费者一边。
当记者询问车辆故障或维修期间的等待时间以及能否退车时,苏帕马斯表示,会议已收集建议,将召开研讨会探讨标准合同形式,以调整理赔维修信号系统。
当被追问电动汽车服务中心数量是否足够覆盖已售车辆时,苏帕马斯表示目前尚可,若未来服务中心增长不足将重新评估。
(编译:张悦;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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