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泰国消费税厅发布关于商品零售价格调查收集、基准价格确定及销售地点的规定,引发争议并对精酿啤酒生产商和经营者造成影响。
最新消息,5月11日,泰国曼谷议员、人民党成员陶皮蓬·林集拉功(Taopiphop Limjittrakorn)在参加由精酿啤酒协会主办的研讨会后,在联合人民啤酒厂(United Peoples Brewery)发表评论称:“昨天我有机会与精酿啤酒协会一起讨论消费税问题,并荣幸担任啤酒比赛评委……老实说,我觉得‘可惜’。”
“我看到了小型生产商酿造出不逊于外国品牌的优质啤酒的努力。但正当我们质量进步时,我国的税制却在试图扼杀小型企业的创新。我们都知道酒精对健康有害,国家有权征收此税以减少消费(罪恶税),以免未来给国家公共卫生预算带来负担。”
“但问题是,真正伤害我们的是什么?答案是‘酒精含量’,而不是‘价格’。如果目标是为了健康,税收应该按酒精浓度(度数)征收。谁生产得浓,谁喝得多,就付得多——这样才是公平保护公众健康的方式。”
“但现状是,政府却按‘价值’(售价)征税。小型生产商越用心酿造高品质啤酒,使用优质原料导致价格越高,就越要缴纳跳跃式增长的税款。”
“这是矛盾的。目前政府按价值征税的方式,并没有让人们为了健康而减少饮酒,而是在‘惩罚做得好的人’,并‘逼死小型企业’,只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榨取财政收入,以健康为借口,实际上在原则上非常矛盾。”
“这个税收机制有利于大资本,他们拥有规模经济优势。产量越大,单位生产成本越低,而小型企业处于劣势,其单位成本自然更高。”
记者报道称,活动现场还分发了关于酒精饮料税收原则、优缺点及国际标准视角的资料,以及美国与日本酒精税制结构的对比。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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