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内阁批准美国购买清迈土地及房屋用作总领事官邸,巩固190年紧密关系
2026年5月12日,总理府副发言人拉莉达·佩里威瓦塔娜女士透露内阁会议结果:会议批准美国政府购买清迈府的一处带地房屋,用作美国驻清迈总领事的新官邸,这是根据外交部的提议。该地块位于清迈府孟县昌普区,总面积1莱87.6平方哇,包括一栋两层住宅,使用面积约725平方米。经安全部门及相关机构检查,认为该房产适合用作总领事级别人员的住所,且无任何抵押或债务负担。拉莉达女士说明,此次审批依据内阁规定,即若外国政府在泰持有土地超过15莱并有意增购,需逐案提交内阁批准。美国政府此前已超出该门槛,因此需先获批才能办理产权转移。本次交易根据此前两国间协议豁免税费和手续费。副发言人进一步表示,此次批准意义远超提供住所,而是彰显泰美建交190多年来的外交关系,以及清迈作为北部重要战略经济和安全区域的价值。新总领事官邸的设立将增强领事服务、公民保护及区域合作效能。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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