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僧侣大师”承认挪用寺庙资金,律师质疑第157条

泰国“僧侣大师”承认挪用寺庙资金,律师质疑第157条

泰国僧侣大师,纳帕邦寺的住持,向反腐部门警察承认了挪用寺庙资金的指控,并向弟子发放奖金。其律师辩称该行为不违反第157条,因为大师并非国家官员。

5月12日上午8点30分,在中央调查局,大师及其律师团队会见调查人员,接受“挪用财产及官员违规或不作为”的指控。证据显示,大师在2012-2016年间挪用寺庙资金向弟子每人发放数十万泰铢的奖金,属于滥用寺庙资金。目前大师仍在接受讯问。

此次大师是主动联系调查人员前来澄清事实的。

随后,在经过4小时的讯问及按程序采集指纹后,律师协调警方安排在调查室门口等候的记者不要拍照,以免损害大师形象或被恶意剪辑上传社交媒体。之后警方安排大师乘电梯至3楼,通过通道前往停车场后直接返回寺庙。

上午11点,在反腐部门,大师的律师向媒体表示,大师已接受指控并签署了认罪书,但就第157条提出了异议。关键法律问题在于“住持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国家官员”,因为若非如此,则不构成第157条规定的犯罪。根据《僧伽法》第45条,被视为国家官员的僧侣需担任僧伽管理职务,如地区僧长、府僧长、县僧长等。而住持仅负责管理寺庙内部事务,不管理僧伽,因此不属于刑法中的国家官员。

对于对方律师要求检查寺庙2011-2016年账户的问题,律师指出,最高僧伽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直到2025年才颁布,不能追溯适用。至于向4名寺庙员工发放奖金一事,每人每月平均约3万泰铢,对于日夜工作的人员来说并不为过。但如果调查人员认为不合理,他们愿意解释资金来源。

有媒体报道称大师在被调查时感到紧张,但律师否认,称大师并无紧张情绪,调查气氛良好,调查人员对大师作为僧侣表现出谦逊。大师未出面接受采访,是不想与对方当事人直接对峙。如果媒体希望非正式了解事实,可前往纳帕邦寺与住持交谈。但法律和技术问题,如“是否为国家官员”,律师愿意予以澄清。

对于一位精通9级巴利文考试的人士在热门节目中讨论僧侣法律问题,律师表示,如果有节目邀请,他愿意进行辩论,尤其是“霍恩卡塞”节目。

律师还表示,准备起诉那些将30多名弟子资金流向及个人信息公之于众的个人,导致他们被怀疑涉及腐败,尽管他们坚称资金是合法收到的。

此外,有人指控寺庙在德国用于诉讼的42万泰铢及20万泰铢的律师费被滥用,律师认为这是虚假信息,已提起诽谤诉讼。并强调,如果发现有人通过虚假或扭曲信息进行投诉或报案,将坚决反诉。部分案件的法庭听证会定于7月进行。

泰国“僧侣大师”承认挪用寺庙资金,律师质疑第157条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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