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托托·皮亚拉”质疑上诉法院改判3年监禁的理由,坚称自己没有按指控行事,不知道是谁发布的,强调将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从未想过逃避112案,以原则而非蛮干抗争,感谢所有鼓励,急忙收拾东西回议会继续履职。
5月20日15时50分,泰国人民党名单制下议院议员皮亚拉·崇贴(昵称“托托”)在获得30万泰铢保释后接受电话采访。此前,上诉法院推翻原判,依据刑法第112条和计算机法判处其3年监禁,不予缓刑。当被问及改判的具体理由时,皮亚拉表示,今天宣读判决的上诉法院法官是值班法官,只负责宣读判决摘要,并非主审法官,因此只读了最后三行摘要,大意是原告在初审法院提交的证据足以让上诉法院认定被告本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他感到奇怪的是,上诉法院没有考虑他在取证阶段没有机会陈述意见的事实,因为初审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没有浪费时间继续取证,因此驳回了被告的陈述。
“所以我困惑的是,通常上诉法院在改判时,会命令初审法院重新取证,听取双方意见以消除疑点。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法院竟敢如此判决,这起案件关系重大,涉及我的政治前途。目前我正在申请判决书副本,以了解详细理由。”皮亚拉说。
当被问及自己是否没有指控所述的意图,以及当时在Facebook上发布了什么内容时,皮亚拉坚称自己不在现场,没有做,也没有操作。他认为初审法院之所以无罪释放他,是因为相信他没有做。WeVo粉丝页有5名管理员,初审法院指出无法证明是他发布的,因为他不是5名管理员之一。同时,在他入狱期间,这些页面仍能发布内容,因此初审法院无罪释放,原告未能证明是他发布的。
皮亚拉解释说,原告只是看到了他的车和母亲在加拉信府的车经过事发地点,仅此而已。原告无法回答他当天在哪里,是谁开的车。他反问,自己有7辆车,5辆在曼谷,2辆在加拉信,车辆在加拉信行驶并不奇怪。他还质疑2020-2021年动荡期间,全国WeVo成员的行为,他无法控制或知晓每个人的行为。
当被追问自己并未按指控行事,但不知道是谁在页面上发布的内容时,皮亚拉表示同意,并坚持初审法院的判决。他说,初审法院认为不能处罚他,因为原告自己向法院表示,WeVo页面是公共页面,有5名管理员,不知道是谁。他奇怪为什么上诉法院仅凭这点证据就推翻初审法院的判决,这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
关于上诉法院改判理由不明确的问题,皮亚拉表示,在原则上已经很清楚:上诉法院认为仅凭这些证据就足以定罪,而初审法院认为不足。因此在最高法院阶段,他必须争取的原则是:上诉法院并非亲历取证过程,没有看到现场氛围和眼神,没有看到初审法院所看到的情况,应当给被告机会重新取证,特别是被告方,因为被告连一次取证机会都没有。他将提交证据证明当天他在哪里、做了什么。此案预计需要1年至1年半时间,如果拖延,不会超过2年。
皮亚拉重申其原则:在政治言论方面,特别是涉及第112条的案件,他始终直面案件,没有逃避,几乎没有申请延期。即使今天议会有法律表决,他也没有申请延期。他相信正义程序,因此决定以原则而非蛮干的方式抗争。此前三起第112条案件均在初审法院被无罪释放,因此他认为正义程序是可依赖的。
但今天上诉法院的判决让他开始质疑:正如他学到的,定罪必须证据确凿如山,若有疑点应作有利于被告的判决。初审法院的原则是正确的,他相信正义程序才抗争。但如果上诉法院认为仅此证据即可定罪,无需被告再取证,那么对正义程序的信仰就出现了问题。作为法院事务委员会成员,他有机会学习考察,这样的改判令人意外。
最新消息,驻加拉信府特派记者前往皮亚拉的住所,表示事件发生后媒体和民众纷纷询问,感谢大家的鼓励。现在他准备立即返回曼谷,因为议会尚未休会,如果赶得上就直接去议会,如果赶不上明天还有一场会议。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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