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刑事法院批准保释“作案消灾大师” 涉嫌性侵年轻男性

泰国刑事法院批准保释“作案消灾大师” 涉嫌性侵年轻男性

泰国刑事法院批准保释“作案消灾大师” 涉嫌性侵年轻男性 揭露其诱骗青年进入房间后施暴的行为。

2026年5月21日,在泰国刑事法院(拉差达披色路),打击犯罪部门调查人员将67岁的嫌犯派桑(男)带至法院申请拘留,该嫌犯涉嫌强奸他人(受害者处于无法反抗状态)以及拐骗15岁以上18岁以下未成年人脱离父母或监护人实施猥亵。

案件详情:2026年5月7日,第一名受害者向调查人员报案,称因长期头痛,但医生表示无法根治,其母亲便带其去见嫌犯派桑,嫌犯自称能通过超自然方法治愈疾病。此外,嫌犯曾上过电视节目,有一定知名度,显得可信,于是受害者母亲带其前往南奔府巴桑县的嫌犯住所。

2026年5月2日,受害者与母亲到达并排队等候,直至17:30,嫌犯称受害者业障深重,需排到最后。19:30时,嫌犯只叫受害者一人跟随进入第二个房间,并要求脱掉衣服,随后对受害者实施猥亵,并警告其不得告诉任何人。

同日22:00,嫌犯称需再次进行消灾仪式,让受害者站在面前,再次实施猥亵,导致受害者心理受到极大创伤,于是向调查人员报案。

调查人员收集证据并申请逮捕令。2026年5月19日,获悉嫌犯派桑住在巴桑县某住宅,警方出示逮捕令,嫌犯承认身份且此前未被捕,警方随即依法逮捕并告知权利。

另一名18岁受害者与母亲一同前往见嫌犯,因相信嫌犯能用超自然方法治疗背痛。2026年2月9日,受害者与另外三人前往嫌犯家中,嫌犯叫其进入房间询问病情,但未关注病情,反而询问年龄,随后单独叫进房间。

当其他随行人员外出就餐时,嫌犯将当时17岁的受害者带离监护人看管,之后命令其冥想并询问关于与动物发生性关系的问题,随后实施猥亵,受害者惊恐后退,之后嫌犯让其回到原位,再次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事后受害者告知他人,心理受到严重影响,遂向调查人员报案。

嫌犯的行为涉嫌强奸他人(受害者处于无法反抗状态)、猥亵15岁以上人员(受害者处于无法反抗状态),违反刑法第276条、第278条(经修订法第30/2568号第3(18)条),以及拐骗15岁以上18岁以下未成年人脱离父母或监护人实施猥亵。

审讯中,嫌犯否认所有指控。警方以48小时羁押期限将于2026年5月21日届满为由,申请将嫌犯还押候审12天(2026年5月21日至6月1日),并反对临时释放,因嫌犯罪行严重,担心其潜逃或干扰证据。

法院审理后批准还押。随后嫌犯派桑提交申请及财产请求临时释放。最新消息,法院审理后批准保释。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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