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普吉小海滩违法建筑限期拆除!侵占超过18莱保护区林,若不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林务厅可立即自行拆除。
5月22日,林务厅厅长签署命令,依据《国家保护区林法》第25条,要求占地者和相关方在6月5日前拆除位于普吉府卡伦镇摩西区纳卡山脉保护区林内“小海滩”区域的违法建筑。
此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行政部门和林务厅官员于5月14日实地检查,发现该区域被用于旅游用途,并新增了多项建筑。
检查发现,侵占保护区林约15-18莱,共有11项建筑,包括商店、住宅、卫生间、游客服务中心、凉亭、纳迦雕像、祭坛、混凝土道路以及拦水坝。
官员表示,该行为涉嫌违反《国家保护区林法》第14条,已向卡伦警察局报案。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林务厅可立即自行拆除,并收回全部费用及30%的附加费。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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