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日,记者报道称,2026年5月30日,泰国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签署了总理府第212/2569号命令,关于成立边境安全综合中心。
命令指出,泰国军方已监测并评估认为当前泰国边境地区安全形势趋于严峻,尤其是跨国犯罪、毒品、技术犯罪、新型威胁及边境冲突问题,已对边境安全和民众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国家安全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日决定整合相关部门合作,提升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边境安全,消除一切形式的威胁,并与邻国及区域国家合作解决跨境问题,为泰国社会带来和平。
为切实落实政府边境安全政策及对邻国的安全政策,依据《1991年国家行政管理条例》第11条第6款和第9款,总理发布如下命令:
第一条:成立边境安全综合中心,简称“ศบค.ชด.”,由泰国军方最高司令担任中心主任,负责执行政府政策、边境安全政策及对邻国的安全政策,以及交办的其他任务,以维护泰国与邻国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
第二条:中心主任有权根据需要任命小组委员会、工作组或顾问协助工作,并设立特别行动中心。
第三条:任务包括指挥、协调、监督、管控和命令相关部门依据指挥链(见附录甲)执行政府政策、边境安全政策及对邻国的安全政策,以及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以维护泰国与邻国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边境安全综合中心的结构与组织见附录甲。
第五条:职责与权力范围见附录乙。
第六条: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国家机构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并支持边境安全综合中心的工作,提供场地、人员、协调、通信、信息、情报及行动报告等。
第七条:任何与本命令冲突或相悖的命令均以本命令为准。
第八条:边境安全综合中心的运营费用按政府规定报销,2026财年和2027财年由国防部通过泰国军方申请从中央预算中应急或必要预备金中拨付。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