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在国会,人民党领袖兼名单制议员纳塔蓬·良潘亚武蒂,连同民主党副领袖萨提·翁农提、上议院议员南塔娜·南塔瓦罗帕斯,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据《宪法》第236条向国会主席提交请愿,要求转交最高法院院长成立审查委员会,调查国家反贪委员会在处理前交通部长萨提安·奇措隐藏股份案中失职的行为,该案涉及武里肯建筑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宪法法院的裁决。
纳塔蓬表示,人民党已将请愿书及证据提交给下议院议长索蓬·萨拉姆,依据《宪法》第236条,要求最高法院院长成立独立审查委员会,调查国家反贪委员会在驳回萨提安隐藏股份案中的行为。请愿书包含大量文件证据,分为四项指控:1. 国家反贪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使用非法程序;2. 国家反贪委员会在审议此案时滥用自由裁量权;3. 国家反贪委员会故意隐瞒、不透明;4. 国家反贪委员会故意规避、忽视调查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我们确认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国会主席应尽快将此事转交最高法院院长成立独立审查委员会进行调查。下周我们将公布更多细节。”纳塔蓬说。
与此同时,人民党副领袖兼名单制议员帕里·瓦查拉辛杜就泰自豪党要求其议员撤回对为泰党宪法修正案的支持一事接受采访。他表示从新闻中得知,泰自豪党决定让议员撤回支持,担心该修正案可能违反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但他对此理由存疑,因为他认为为泰党的修正案并未违反宪法法院的裁决。
当被问及这是否会导致宪法修正渠道被压缩至仅剩一条时,帕里表示,他不想看到这种情况发生。他曾指出,蓝派政权的宪法修正有两个目标:一是使制宪进程受阻,让社会停留在2017年宪法之下,该宪法允许全面勾结;二是让新宪法制定进程继续,但受制于垄断条件,如制定制宪会议成员的遴选规则、筛选起草者或裁决内容。因此,他希望这些信号不是试图让第一轮投票中只有泰自豪党的草案得以通过。
另一方面,为泰党名单制议员贾图龙·查伊森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就为泰党的宪法修正案表示,为泰党草案中制宪会议成员的遴选方式实际上与该党此前提出的方式一致。在竞选和公投宣传期间,为泰党一直坚持这种方式。此次提交的草案延续了先前对民众的承诺。参与起草和提交给党议员会议的同仁已经仔细研究并确认,没有任何内容违反宪法法院的裁决。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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