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民党指国家反贪委员会3大漏洞 疑似为“萨沙炎”洗白

泰国人民党指国家反贪委员会3大漏洞 疑似为“萨沙炎”洗白

泰国人民党副主席帕格温指出国家反贪委员会3大漏洞,涉嫌为萨沙炎洗白,强调仅持股5%就已构成利益冲突,并指责反贪委员会从未传唤投诉人作证。人民党发言人普里塔怀疑反贪委员会是否在保护萨沙炎或为其洗钱。

6月7日上午10时,人民党副党魁普里塔·瓦查拉辛图和帕格温·乌多姆帕帕素在人民党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反对党联合上议院独立议员向国会议长提交请求,要求最高法院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国家反贪委员会驳回萨沙炎·奇触(前交通部长)隐瞒持股案件的决定。

帕格温表示,他曾在2022年对萨沙炎的不信任辩论中指出其与Buricharoen Construction Limited Partnership的关系。如今反贪委员会驳回申诉,他发现有3点可疑行为:

1. 反贪委员会终止对虚假资产申报的调查,但2026年4月23日的声明仅提及持股问题,未涉及他于2023年7月25日提交的补充材料——萨沙炎欠该合伙企业2800万泰铢的贷款,该贷款持续至2019年12月。此外,合伙企业向宪法法院提交的文件显示,审计师曾催讨该笔款项,但回复是暂缓并后续调整。问题在于:反贪委员会是否调查了萨沙炎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调查结果如何?

2. 反贪委员会在解释利益冲突时分为两部分:一是认为萨沙炎并未直接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合伙企业业务,但根据《反腐败组织法》第126条第2款,仅持股超过5%就已构成违法;二是认为萨沙炎作为交通部长并未干预采购流程,但帕格温发现反贪委员会曾制作信息图解释第126条,与本案解释完全不同。反贪委员会可能根本未判断萨沙炎在就任部长时是否仍持股,反而去调查他是否干预合伙企业,这与法律毫不相关。

3. 自提交申诉以来,帕格温从未收到反贪委员会的任何传唤或进展通知,投诉人甚至不知申诉已被驳回。这暴露了反贪委员会的选择性听取信息以及程序不透明的问题。

普里塔补充说,反贪委员会在此案中有4点不当行为:调查程序缺陷、明显错误的裁决、隐瞒调查信息、以及未调查其他相关指控。他表示:“因此不得不怀疑,反贪委员会不裁决利益冲突罪或萨沙炎是否仍持股,是否是为了保护萨沙炎或为他洗钱?因为反贪委员会很清楚,根据现有证据,只能得出萨沙炎仍持股并违反《反腐败组织法》第126条的结论。”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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