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暖武里府法院判处“虎都实”及其同伙3年监禁,不得缓刑,因在餐厅中重伤一名中年男子,另一名同伙被判4年。
6月10日,在暖武里府法院,法官宣读了对被告素里·林藤(又称虎都实,40岁)、阿农·占颂(36岁)和迈特里·塞里(28岁)的判决。他们被指控于2月18日凌晨4点30分左右,在暖武里绕城路邦格索镇某餐厅内,围攻53岁的塔纳蓬·维卡瓦亚农,导致其重伤:12根肋骨骨折、肺出血。
案发后,虎都实及其同伙向拉差里特警局投案,后被羁押于暖武里府法院,每人以12万泰铢保释。警方收集证据并移交暖武里府检察院,检察院决定起诉。期间,虎都实向受害者赔偿150万泰铢医疗费,但后又袭击女友米拉·杜龙卡查亚努拉(36岁)致伤。
当日下午1点30分,法院宣判:素里·林藤和迈特里·塞里各判3年监禁,不得缓刑;阿农·占颂因有前科被判4年。虎都实的律师已提出上诉。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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