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上议院批准“诺帕敦·菲里鲁”担任新法律委员会秘书长

泰国上议院批准“诺帕敦·菲里鲁”担任新法律委员会秘书长

泰国上议院6月15日会议投票批准“诺帕敦·菲里鲁”担任新一任法律委员会秘书长

2026年6月15日,上议院在紧急议程中审议并批准了提名担任法律委员会秘书长的人选(根据1979年《法律委员会法》第63条第3款及其修正案)。

随后,在秘密会议后,上议院第一副主席格良萨·西拉上将主持会议进入投票环节。结果显示,截至13:08,上议院议员以147票赞成、0票反对、22票弃权的结果批准了诺帕敦·菲里鲁先生担任法律委员会秘书长

格良萨上将总结道,投票结果显示诺帕敦·菲里鲁先生获得了上议院多数票支持,因此被视为获得批准担任法律委员会秘书长。

泰国上议院批准“诺帕敦·菲里鲁”担任新法律委员会秘书长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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