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国会政治发展委员会邀请内政部行政厅厅长亲自说明“帮Nam Ngern”案,因该案涉及深层信息。委员会表示厅长必须亲自出席,否则将动用传唤权。选举委员会已到场,讨论了若知情不报是否构成违纪。
6月18日,在泰国国会,委员会发言人查娜·戈亚坤女士就内政部行政厅厅长未出席说明“帮Nam Ngern”一案接受采访。她表示,本次会议是上次会议的延续,上次已邀请厅长本人,但对方只派了代表参会。
当天,委员会再次邀请选举委员会和行政厅厅长,选举委员会主席亲自到场,但厅长仍然只派代表。委员会主席因此让代表返回,认为该议题敏感,影响民众利益,下属无法承担可能后果。
委员会会议有速记记录,所有发言具有法律约束力。委员会已告知代表,下次必须由厅长本人提供信息。
关于与选举委员会的讨论,查娜表示,双方就主管单位责任进行了交谈,如果上级知情却不处理、不成立调查委员会,是否应承担违纪责任。
至于行政厅厅长称将成立调查委员会,但至今未成立,查娜认为调查进展过于缓慢,甚至尚未启动。
被问及厅长两次缺席是否可改为书面说明时,查娜表示不行。委员会并不想采取强制手段,但如果厅长继续派代表,委员会有权依法传唤本人。问题在于厅长要抗拒到何时。委员会将追查到底,厅长必须亲自说明并提交补充文件,两者并行。
关于传唤次数限制,查娜表示,目前已第二次邀请仍缺席,委员会需内部商议下一步行动,但根据传唤法,厅长最终必须到场。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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