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最高法院判处涉枪杀3名村民的陆军10年8个月监禁

泰国最高法院判处涉枪杀3名村民的陆军10年8个月监禁

最高法院判处一名陆军10年8个月监禁,因其在那拉提瓦府某山岭枪杀3名村民。这是首例军人被民事法院判处超过10年监禁的案件。

6月19日,记者报道了亲属联合起诉边境巡逻警察在那拉提瓦府某山岭法外处决3名村民案件的进展。

那拉提瓦府法院宣读了最高法院在该山岭案件中的判决,该刑事案件编号为黑案号第71/2566号、红案号第157/2567号。最高法院判处第一名被告(一名军衔为陆军)10年8个月监禁,罪名是故意杀人;第二名被告(一名志愿巡逻兵)被宣判无罪。

最高法院的判决维持了第9区上诉法院的原判。

此前,初审法院判处两名士兵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291条结合第62条第2款,各判6年监禁,但因被告的供述对审理有一定帮助,减刑三分之一,改为各判4年监禁。而第9区上诉法院判决第一名被告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88条,判处16年监禁,减刑三分之一后为10年监禁;第二名被告被宣判无罪。

该案发生于2019年12月16日,三名村民——布迪曼、玛纳塞、哈菲西(均隐去姓氏)前往那拉提瓦府拉艾县博尼奥地区的山岭砍伐木材,该地区靠近橡胶园和村庄,是村民谋生和采集蜂蜜等食物以及砍伐木材建房的地方。然而,三名村民被第45边境巡逻部队的巡逻队开枪打死。

该山岭枪击事件的死亡调查于2021年在那拉提瓦府法院完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三名死者的亲属聘请律师参与死亡调查以查明事实真相,律师来自文化融合基金会和穆斯林律师中心基金会。

随后,那拉提瓦府检察官对两名涉事士兵提起刑事诉讼,三名死者的亲属聘请了同一批律师,亲属作为共同原告参与刑事案件。该案于2023年在那拉提瓦府法院开始审理,并于2026年6月17日终审,整个诉讼过程历时6年6个月。

该案是南部三府(受特别法管辖、赋予军方权力的地区)首例在民事法院起诉士兵并被判处10年监禁的案件。该地区经常发生士兵声称出于自卫开枪打死平民的案件,但往往无法起诉、无法在法庭上审理。

此案成为惩处滥用职权的士兵的重要先例,并指导政府官员严格遵守法律,在平等尊重权利、自由和人类尊严的基础上行事。

刑事案件终审后,死者亲属作为受害者,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起诉军队的上级单位即陆军,依据《国家工作人员责任法》1996年版。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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