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泰党议员查图龙要求为泰党提出修宪草案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 此前宪法法院已明确可行

为泰党议员查图龙要求为泰党提出修宪草案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 此前宪法法院已明确可行

为泰党议员查图龙要求为泰党提出修宪草案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 此前宪法法院已明确可行

6月19日,为泰党名单制议员查图龙在脸书上发文指出,今天有新闻报道称国会委员会已与宪法法院法官进行磋商,并进一步明确: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制宪会议成员并不违反裁决,只要制宪会议起草委员会由制宪会议任命而非直接选举即可。

我认为这一解释符合民主原则,应予以采纳。因为长期以来,关于违反裁决的担忧一直被用作限制公众参与的理由,而此前尚未明确。如今既然已明确,就没有理由继续回避这一原则。

我认为为泰党应再次修改修宪草案,这次应明确提出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制宪会议成员,国会无需再进行筛选。

至于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是关于专家和职业组织代表的遴选方式及人数。如果由国会自行选举且人数过多,将削弱制宪会议的人民代表性。参与初步修宪起草的委员会可以协助设计并提交给政党以供决策。

最重要的是,必须让人民尽可能多地参与决策,以确保新宪法真正属于人民,而不是为了维护当前体制受益者的地位和权力而制定的宪法。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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