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能源部长埃甲纳透露,公共场所路灯电费被纳入居民电费账单长达10年,认为此举不合理,将加快审查和整顿。他表示,如果相关部门自行承担这些费用,居民电费将必然下降。
6月22日,在泰国总理府,能源部长埃甲纳就批评声音回应称,将政府机构电费与居民电费合并的做法是错误的。他指出,为降低居民电费,有三件事应该做:取消永久合同(附加条款)、将路灯电费从居民账单中分离、以及调整向数据中心等私营企业售电的费率。
埃甲纳表示,农村公路的路灯电费需要重新整顿,应明确分开账户,计算实际使用量。过去10年来,路灯损耗被计入所有用户的电费,这并不合理。他要求安装电表并分账,明确政府和公共电费总额,让相关政府部门能申请预算支付。如果分开这部分费用,居民电费将降低,因为每年居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超过100亿泰铢的电费。
当记者询问政府过去是否未告知公众时,埃甲纳表示,他主动公开此事是为了让民众知情,因为这是民众应知的权利。目前他正推动安装电表、分账、制定用电类别,让使用方承担责任,而不是暗藏在电费中欺骗公众,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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