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商业部发展业务厅厅长蓬蓬·奈纳帕功透露,针对中国平台提供食品配送和其他服务、主要针对在泰游客或中国居民的情况,由于他们在使用泰国配送应用时存在语言障碍,中国企业看到了商机并推出了Gokoo、Feixiang和E-Gets三个平台,目前正受到社会关注。
目前,商业部发展业务厅已加快调查,并与相关机构协调,深入核查这三家平台的详细信息,以判断其运营是否符合《外国人商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初步调查发现,这三家公司均以法人形式注册。其中两家由泰国股东持股超过半数,另一家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具体如下:
1. 悟空外卖(Gokoo)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1日,注册资本3000万泰铢,泰国股东持股80%,属于泰国法人。
2. 飞象(Feixiang)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1日,注册资本2500万泰铢,泰国股东持股51%,属于泰国法人。上述两家公司均提供通过电子媒介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市场服务。调查发现,泰国股东与其他法人有关联,并在其他4家公司中担任董事或股东,且与外国人共同投资。
3. E-Gets科技(泰国)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泰铢,柬埔寨法人持股90%,因此属于外国法人。该公司从事电子商务或数字平台服务,用于订购、销售和配送消费品及相关商品。调查发现,E-Gets科技(泰国)公司已获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的促进证书,从事数字平台服务开发业务,并已取得《外国人商业经营许可证》。
该厅正与相关机构协调,进一步核查资金来源、管理权限、公司签约权以及股东关系,以确定是否存在利用泰国人作为名义股东(代持)的情况。
调查将分为两组进行:
1. 泰国法人:将检查是否有泰国人与外国人合作,使用其名义或代持股份以规避商业许可。若发现违规,将面临法律处罚,最高3年监禁,罚款10万至100万泰铢,并按日罚款1万至5万泰铢。
2. 外国法人:将检查是否已按《外国人商业法》申请经营许可。若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罚款10万至100万泰铢,并按日罚款1万至5万泰铢。
正在接受调查的平台均通过数字系统提供服务,主要针对在泰中国客户,提供食品、消费品配送及相关服务,主要使用中文,并连接多种电子支付渠道。
该厅将密切跟踪调查,以防止可能对泰国企业家、国家经济及公平竞争产生影响的商业行为,并与相关监管机构合作,确保商业运营符合法律,不损害公平竞争,保护泰国企业利益。在调查结果出炉前,应假定企业未进行任何违法行为。
厅长表示,此次调查是政府和商业部政策的一部分,旨在防止和打击利用泰国人代持外国人股份的行为,以及可能违反《外国人商业法》的商业活动。该厅重视营造公平的商业竞争环境,保护泰国企业家的利益。
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合法合规,则有利于创造就业,特别是骑手岗位。但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如利用泰国人代持股份、未经许可经营或违反其他相关法律,商业部发展业务厅将依法严处,并与相关机构协调扩大调查范围。厅长强调,将持续跟踪和调查高风险业务,同时促进外国投资在泰国透明、合法,并为泰国经济带来利益。仅对合法经营的企业提供便利和公平待遇。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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