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宪法法院对有二维码的选票案件进展缓慢,正等待专家意见以助于案件审理。
2026年6月24日,宪法法院审理了监察员提交的请求,要求法院根据宪法第213条裁定选举委员会等机构在2026年2月8日举行下议院议员大选时,设计并印制了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选票,此举被认为可以追踪和识别选民身份及投票结果,导致投票未能保密,违反了宪法第4条、第25条、第72条、第34条、第50条第7款、第43条第2款、第85条、第95条和第224条。
宪法法院经讨论认为,需等待专家证人的意见和证词,为便于审理,已要求宪法法院办公室进一步研究相关信息提交给法院。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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