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总理府部长苏帕马斯检查知名商场自助餐厅 严打虚假广告 不明标价格 诱骗预售券后关店跑路 强调消费者消费前询问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确保每道菜与宣传一致
2026年6月25日,总理府部长苏帕马斯·伊萨拉帕迪,作为监管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与团队一同前往巴吞旺区,对民众使用频繁且促销竞争激烈的自助餐厅进行主动检查。
苏帕马斯表示,促销竞争是可以的,但必须基于诚信。广告内容应与消费者实际获得的服务一致,不希望民众先受骗再维权。

苏帕马斯进一步表示,今天让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动到店检查,查看广告内容、价格和条件是否与民众实际获得的服务一致。同时相信优质、符合标准的店铺会得到民众支持发展,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店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采取最严厉措施。
此次检查,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重点关注三个主要方面:
1. 广告牌和促销活动必须在消费者决定前清楚说明条件,避免出现大字宣传但用小字限制条件的情况。
2. 食物图片和菜单必须与实物一致,若某菜品售罄,须在消费者使用服务前告知。
3. 价格必须明确,如有服务费或增值税,须在付款前明确告知。包括线上预售的优惠券,销售时须明确条件。

苏帕马斯补充说,此次检查是多部门联合行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负责广告和服务条件,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和质量,以及防止夸大功效的宣传。医学科学厅提供实验室食品样本检测支持,国内贸易厅检查价格标示和是否存在不合理定价,巴吞旺区办事处检查环境卫生和清洁。从而一次性覆盖价格、质量、安全、卫生和公平性。

苏帕马斯表示,如果发现虚假广告或在重要事项上误导消费者,可能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第22条和第47条,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或不超过1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对于举办促销活动但未完整告知条件的,可能依第48条处罚。如果预售优惠券后关店跑路,有意欺诈,则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欺诈罪,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或不超过6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苏帕马斯表示,此外,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还有权依第39条代表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汇总受害者并集体起诉要求退款,让消费者不必孤军奋战。
苏帕马斯表示,请民众在决定使用服务前仔细核实细节,特别是增值税、服务费是否已包含在广告价格内。如未包含,经营者必须明确展示信息,并在消费者决定前明确告知,以防止误解和后续额外收费。
再次请民众全面询问条件,并在每次付款后检查收据。我们保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确保每盘菜都与广告承诺一致,让民众得到公平对待,让守法经营者能够安心竞争。
如遇到问题或未得到公正对待,消费者可通过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热线1166、OCPB Connect应用程序、网站www.ocpb.go.th或各府民中心投诉。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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