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刑事法院第九区贪腐案分庭判处前北大年府行政机构主席“塞特”15年监禁,罪名是盗用公务车辆用于个人用途。
此前,国家反贪委员会对“塞特”提起诉讼,他随后再次参选并成功连任。
2024年6月26日,刑事法院第九区贪腐和不当行为案件法庭作出判决,判处北大年府行政机构主席“塞特”15年监禁。国家反贪委员会此前指控其将公务车辆用于个人用途。
该案源于国家反贪委员会的调查,调查指出在2017财年,作为北大年府行政机构主席的“塞特”,批准全年使用公务车辆,并借口将其停放在亚灵县私人住宅,因缺乏安全停车位,而实际上该机构已有公务车辆停放场所。
此外,国家反贪委员会还指出,2017年12月23日至30日期间,“塞特”组织了2017年北大年拉力赛,从北大年府前往拉差武里府、干乍那武里府和碧武里府,同行者包括行政机构成员、工作人员和亲属约20人,期间使用了两辆公务车辆。
国家反贪委员会认为此次旅行并非公务,而是私人活动,且批准使用公务车辆并从政府预算中报销燃油费。
调查还发现,约2012年至2021年期间,“塞特”经常使用这些车辆,包括公务和私人出行,车辆定期停放在亚灵县的住宅,并有行政机构司机每日接送。
国家反贪委员会表示,此类公务车辆使用请求不符合内政部关于地方政府车辆使用和维护的规定,且属于将政府资产用于个人利益,构成职务贪污或职务犯罪。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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