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加装电梯,在成都是个很“潮”的事情。继电梯后,成都又对玻璃“下手”了!记者获悉,《关于促进既有住宅窗户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出炉,送审稿提出,到2022年6月,成都将对中心城区(11+2)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住宅进行窗户更换,中空玻璃安装后,能起到降噪、节能等作用。
当然,改造应本着“业主自愿”原则,政府按照临街窗户改造面积13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生活服务设施,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这一次,成都首先从临街的玻璃开始改造。
根据《实施意见》,此次改造对象需满足5大条件:在中心城区(11+2)范围内,位于宽度为16米(不含)以上的市政道路两侧,距离道路红线30米(含)以内,且为2006年(不含)以前竣工的临街第一排既有住宅临街面(含山墙面)单层玻璃窗户,包括阳台窗和落地窗。
窗户改造通过更换窗户的方式实施,新安装窗户的基本标准为“普通中空玻璃+塑钢窗框”,房屋业主对窗户品质有更高需求的,可在保证整栋建筑外立面效果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约定。新安装窗户应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13〕2116号)等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当然,既有住宅窗户更新改造的工作要遵循“业主自愿、政府鼓励,市级统筹、区为主体,统一组织、分步推进”的原则。其中,申请改造业主达到本栋房屋业主总数的90%及以上时,由街道办事处通知代理业主实施改造。据悉,成都将在2019年至2022年6月,对符合实施条件的住宅进行改造。
按照“百姓承担一点,政府补助一点,企业优惠一点”的原则,《实施意见》明确了既有住宅窗户改造的资金来源——由房屋业主自筹一部分,政府按照临街窗户改造面积13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
对于符合条件的窗户改造项目,政府按照临街窗户改造面积13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相关区级财政资金承担。其中,对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改造项目,市级财政按照应补助资金50%的比例予以补贴。
区级财政按照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窗户改造项目进行补助。窗户改造项目完成后,由代理业主持窗户改造协议、竣工验收手续等相关资料,向所在区建设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区建设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核后予以补助。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邹悦,转载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