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指出必须修改第236条,取消国会主席的裁量权,担心被用于阻止民众在反贪委监督机制中的作用。透露人民党已向国会提交法案草案,希望议员共同推动。
2026年4月19日,普利特·瓦查拉辛,名单制国会议员兼人民党发言人,昨晚通过脸书发布消息称,如果国家的主要反腐败机构不能公正和可监督地工作,我国将无法解决腐败问题。
但最近几天,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反贪委)的履职受到更多质疑,此前反贪委决定驳回针对萨克萨亚姆·奇德乔,前交通部长,被指控在布利查伦建筑有限公司隐藏股份或代持股份(名义持股人)并虚假申报财产的案件,该案曾是两年前宪法法院裁定萨克萨亚姆失去部长职务的导火索。
关于该案的疑点,帕孔武·乌东皮帕特萨坤,名单制国会议员兼人民党副党魁,已初步提出质疑,我们仍需等待反贪委秘书长的解释,其表示将很快发布文件。
普利特进一步指出,许多人质疑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们假设发现反贪委在萨克萨亚姆案或其他案件中采取了不当或违法的行动,民众能做什么。实际上,现行法律(宪法第236条)为20,000名民众提供了联名指控反贪委的途径,由最高法院院长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根据指控调查反贪委(这与其他独立机构不同,民众根本没有通过该机制联名的权利)。
但该机制存在重大漏洞,因为第236条增加了步骤,即民众联名完成后,必须先提交给国会主席,由国会主席行使裁量权来筛选和决定是否将事项提交给最高法院院长以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或者驳回并终止投诉,使其无法到达法院。
如果表面看待,许多人可能不会感到怀疑,并认为增加该步骤是为了让国会主席帮助更谨慎地筛选指控。但我们不能忘记,国会主席通常是政府方的国会议员(如当前时代)。
因此,请大家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政府和反贪委串通,并同意让反贪委空转,并忽略对政府方政治人物的腐败调查,如果是这样,无论数百万民众通过该机制投诉反贪委,该事项也几乎没有机会到达法院,因为政府可以命令或施压国会主席利用第236条赋予的权力,驳回所有关于反贪委履职的投诉,只要国会主席仍拥有第236条的权力和裁量权,该条款将成为漏洞,使政府与反贪委更容易串通,并使反贪委监督机制实际上无法使用。
“为了防止政府与反贪委串通,并帮助提升民众监督反贪委机制的有效性,我认为我们必须修改第236条,取消国会主席在决定是否将民众对反贪委的投诉提交给法院方面的权力和裁量权。我们人民党已向国会提交了该法案草案,希望获得国会成员的合作以推动其成功,根据政府在国会声明中承诺认真解决结构性腐败问题的政策。”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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