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拉萨”指出取消MOU 44泰国将受损,可能失去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工具

“梭拉萨”人民党名单制议员持不同意见,指出取消MOU 44泰国将受损,可能失去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工具

2026年4月25日 记者报道,4月24日,人民党名单制议员梭拉萨·萨蒙克莱沙吉就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决议取消2001年谅解备忘录(MOU 44),改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机制一事发表看法。

他表示,取消MOU 44可能使泰国失去国家利益,尽管这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议,政府仍有时间考虑是否执行该决议。他认为,在国家利益问题上,需要从多个角度考量。

MOU 44包含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海洋划界和利益共享。在他看来,MOU 44的谈判框架是有益的,因为如果仅依靠法律,各方都有自己的解读。如果没有MOU 44的谈判框架,如何达成妥协?

在海洋划界和利益共享方面,他希望所有人都能认识到,这不是泰国第一次制定此类法律文件。1979年,江萨·差玛南政府与马来西亚进行谈判,开启了泰马联合开发的开端。通过谈判并制定法律文件来确定利益共享框架,历时26年才获得天然气能源造福泰国人民,尤其是南部地区。而MOU 44已过去20多年,这是泰国的利益所在。如果能够与柬埔寨谈判并开发资源,这些资源也将对泰国当前的工业有利。

梭拉萨接着表示,他必须赞扬外交部条约与法律司的律师们,他们非常专业。他相信公务员的工作方式会向政策决策者提供信息,说明此类决定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同时,他相信国家安全委员会不仅从法律角度考虑,还从政治角度考虑,但他无法得知国家安全委员会内部的政治理由是什么。

关于引入第三方裁决的程序,MOU 44第298条规定,我们不接受裁决机构的管辖权,也不接受第三方,柬埔寨方面也做了相同规定。

尽管MOU 44第298条规定,必须接受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进入争端调解,但要满足该条件需有事件发生。例如,在他于条约与法律司任职期间,曾发生冲突导致柬埔寨向国际法院提出请求,要求解释1962年柏威夏寺判决中寺院的边界范围。因此,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先有冲突,然后触发该条件。他担心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即使泰国拒绝,也可能被单方面审理。

因此,取消MOU 44后,我们必须问如何沟通?如果仅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只谈海洋划界,而不谈能源利益共享的谈判背景,就像有海洋却没有船。如果没有MOU 44,我们如何勘探和确定谈判方向?他认为这肯定是个问题。

梭拉萨接着表示,MOU 44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协议的方式。按程序需提交书面通知,等待约12个月的答复。如果问是否有机会改变主意不解除协议,他认为还是可以的,只要不发送外交照会。

因此,如果全面考虑细节,取消该协议可能使我们失去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工具。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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