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警告:制作“垃圾内容”可能面临法律诉讼,有监禁和罚款处罚

副警监发言人警告:停止制作、停止分享“垃圾内容”,可能面临法律诉讼。透露疑似使用填缝剂泼水节事件的案件,仍未发现受影响的受害者报案。

2026年4月27日,在泰国皇家警察总部,警察少将西里瓦·迪颇,泰国皇家警察副发言人表示,针对有网红制作内容,将声称是填缝剂的粉末混合水在泼水节期间涂抹他人额头的事件,这种行为如果属实,不仅会造成困扰,还可能对公众造成危险。因此,警告YouTube博主、网红、在线内容创作者以及普通民众,以抑制模仿行为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损害,如下:

1. 停止制作恶搞他人造成困扰的内容——造成公众困扰、骚扰或羞辱他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397条,可处以不超过5000泰铢的罚款;如果使用对身体或心理造成伤害的材料或化学物质,将构成人身伤害罪,根据第295条,可处以不超过2年监禁,或不超过4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2. 避免传播虚假信息以制造话题或增加浏览量——发布虚假视频或信息,可能引起公众恐慌,涉嫌违反《计算机犯罪法》2007年(及修订版)第14条第2款,可处以不超过5年监禁,或不超过10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3. 避免转发或支持制作垃圾内容的频道——以减少错误信息传播的风险,并不让自己成为增加浏览量工具,防止支持给社会造成困扰的人群,从而引发非法的模仿行为。

副警监发言人还表示,经检查北榄府帕巴登县警察局,即该网红泼水节活动的区域,尚未发现有人报案称受该粉末影响或受到伤害。不过,若有民众因此受到伤害或影响,可行使权利对肇事者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民众发现违法行为、制作造成公众困扰的内容,或受到恶搞的损害,可拨打热线191报告犯罪线索或紧急事件,或拨打泰国皇家警察热线1599报告犯罪线索,全天24小时服务。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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