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五月英雄亲属委员会敦促政府重启《促进社会和平法案》草案

1992年五月英雄亲属委员会敦促政府重启《促进社会和平法案》草案,以促进民族团结,并强调不涉及贪污案、严重刑事案件及刑法第112条。

2026年4月28日,在政府投诉中心1111号,1992年五月英雄亲属委员会主席阿杜·乔布里汶向政府递交信函,推动《促进社会和平法案》以促进民族团结。信函内容如下:谨呈总理阿努廷·查恩维拉库尔,提及根据拉玛十世国王御旨促进泰国社会和谐与团结。由于《促进社会和平法案》草案已获众议院三份草案的批准,包括泰自豪党、团结建国党和泰国教师为民党草案,随后已通过参议院第一轮审议,参议院委员会审议接近完成,但因议会解散而中断。因此,请求总理展现领导力,指示相关人员促使议会继续审议,以在当前危机下促进民族团结。

此外,该亲属委员会呼吁团结已超过30年,支持理由如下:《促进社会和平法案》草案的主要内容是赦免根据该法案附件所列违法行为的政治集会参与者,但不赦免三种重要罪行:1)贪污案;2)严重刑事案件;以及3)刑法第112条。法案为“有条件的大赦”开辟了途径,允许16岁及以下被起诉的青少年改过自新。亲属委员会认为,二十多年来,泰国国家遭受创伤,深藏分歧,阵营对立严重,任何改革在严重分裂的国家中都难以成功。

一旦《促进社会和平法案》生效并成为法律,相信和解将具体实现,而政府也相当于为国家和社会做了大善事,正如御旨所言:“没有比宽恕更大的功德。”作为所有受害家庭的亲属委员会,要求在5月17日五月事件纪念活动前采取行动。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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