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官僚僵局 内阁下令废除8项过时的总理府条例

“拉差达”透露继续推进法律改革,减少重复步骤,削减奢侈预算,坚持政府政策下的灵活性原则。

2026年5月5日,总理府发言人拉差达·塔纳迪雷女士在内阁会议后宣布,会议批准了关于废除8项不合时宜的总理府条例的草案,以消除重复并改革政府系统以适应现状,正如政府年初宣布的政策所述。

拉差达女士表示,此次废除是“法律断头台”,以削减不必要的程序。这8项条例大多已有主要机构或法律层面的法律支持,因此总理府条例的额外存在成为障碍并造成不必要的预算负担。

被废除的条例包括:加快行政工作(1978年):废除,因为已有《行政程序法》等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建立行政中心(1996年):任务已达成,移交给内政部以部级公告形式管理;增强国家特色(2006年):职能合并至文化部,以减少国家总体规划中的重复;建立社区地契(2010年):将任务移交给国家土地政策委员会,该委员会有更明确、更公正的专门法律;国家知识产权政策(2012年):将权力归还给商务部知识产权厅,直接依据版权和专利法管理;寻找失踪人员与鉴定无名尸体(2021年):由司法部法医科学研究所按现有职权执行;拉查丹能路特殊区域开发管理(2004年):废除,因为任务已完成且不符合当前状况;提升竞争力(2002年):废除,为投资促进委员会和目标产业政策委员会让路,依据2017年法律执行。

政府发言人强调,此次废除符合泰国宪法第77条的精神,即国家应仅制定必要的法律。政府希望减少复杂性,使政府部门工作更快捷,重要的是减少设立委员会或重复机构的预算负担,将预算用于真正造福人民的部分。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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