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迈旅游警察突袭一个中国竖屏剧拍摄剧组,该剧组在杭东县非法偷拍,未申请许可。警方控制8名嫌疑人,指控其“外籍人士未经许可工作”。
2026年5月8日,清迈旅游警察调查组由调查督察阿维鲁特·苏克岩中校带领,连同第2旅游警察局第2科警员,前往检查一个电影拍摄现场,此前接到举报称有中国团伙在清迈府杭东县一处住宅内非法偷拍电影。

检查发现,有中国工作人员和一名担任翻译的泰国人正在拍摄电影,未发现依法申请许可的文件,也没有政府官员按规定监督拍摄。此外,还发现这些人员是以游客身份入境,且没有工作许可证。
经询问,嫌疑人魏女士供认自己是制片人和演员,正在拍摄当前流行的竖屏剧,选择清迈府作为拍摄地点,因为清迈是著名旅游目的地,在中国游客中知名度高。
警方告知嫌疑人,在泰国拍摄电影必须遵守《电影与视频法》2008年版,需有政府官员监督拍摄,以防止内容歪曲或影响国家形象。此外,电影剧本或故事概要必须事先获得相关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进行拍摄。违反规定者最高可被处以100万泰铢罚款。

警方随后将8名中国籍嫌疑人移交杭东县警察局调查员,以“外籍人士未经许可工作”罪名起诉。警方对每人处以5000泰铢罚款。至于未经许可拍摄电影的行为,将作为违法案件提交电影与视频委员会及旅游厅,依法进一步处理。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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