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众党”透露,反对党将于5月11-12日向宪法法院提请对4000亿贷款紧急法令进行解释,理由是认为该贷款并非紧急必要,有其他解决方案。该党还指责“泰国发展党”在议会中承认将贷款分为两批,每年2000亿,确信此举违反宪法第172条,强调必须等待法院程序结束。
2026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泰国民主党总部,民主党议员名单候选人兼副党魁“泰国公众党”就泰国人民党与民主党联合议员联名请求宪法法院解释政府4000亿贷款紧急法令是否违反宪法第172条一事表示,他们准备于5月11-12日向议长索蓬·萨拉姆提交申请。此外,他还联系了泰国发展党请求联署,但正等待该党决议。他相信,提交议长后,对方将迅速转交宪法法院,按规定需2-3天时间,预计能赶在议会下周审议该法令之前。
“泰国公众党”进一步表示,关于提交宪法法院的申请,他已看到人民党的草案,认为其中包含了对贷款的细节和担忧。同时,政府所称贷款4000亿的理由并非无法避免的紧急情况,因为政府引用的能源价格高涨危机可通过降低石油消费税和调整油价计算公式来解决。至于政府称需要资金用于“半价项目”或“泰国助力泰国”项目,该党认为政府有多种方法,尤其是总理曾对议会宣布的政策或泰国自豪党曾竞选时承诺的440亿预算,可通过2026年预算法案拨付,无需颁布这一贷款紧急法令。如果贷款法令的解释导致6月1日无法使用“半价加项目”资金,那是政府需要自行管理和解决的问题。
“此外,政府将4000亿贷款分为两批——今年贷款2000亿,明年再贷2000亿,用于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尤其是太阳能)过渡项目,这也表明并非真正无法避免的紧急情况。特别是用于清洁能源过渡的预算,可以列入2027年年度预算支出法案。对于第二笔贷款,宪法规定颁布紧急法令的核心是‘当前无法避免的紧急资金需求’,否则国家经济将出现问题。因此,说先贷一笔或明年再贷是不可行的。我并非反对政府项目,尽管尚未看到细节,但相信其方向与民主党政策一致。然而,将其纳入贷款法令并计划明年再贷2000亿,恰恰说明它尚未达到宪法所规定的紧急程度。我担心超贷将影响财政纪律和国家经济稳定。”泰国公众党说。
当被问及若申请提交宪法法院,政府是否需等待裁决后方可交议会审议时,“泰国公众党”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若在议会审议前提交法院,政府须等待宪法法院程序结束(不超过60天)。但如果政府确信其行为合宪,就没有理由不接受审查和法院裁决。当被问及民主党是否确信申请符合宪法法院受理标准时,该党表示,宪法第172条明确规定,政府增发贷款紧急法令须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危机问题。
当被问及若宪法法院驳回4000亿贷款法令,政府是否需要负责及如何负责时,“泰国公众党”表示需询问政府,虽无惩罚条款,但这是政治责任,政府须深思如何负责。
重申“帕功”为贷款源头,“财政部常任秘书”不知情;若被驳回,政府须担责
当被追问政府是否应引咎辞职时,“泰国公众党”表示暂时不想谈论该问题,只希望防止政府跨越财政纪律红线,以免影响国家经济稳定及民众未来。他担忧该法令的由来,据悉最初由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理帕功·尼拉潘提出,但同日财政部常任秘书表示不知情,并称当时未见贷款必要,仅过三周。因此,必须问清,那三周内发生了什么变化,致使政府急于此时颁布贷款法令,且源头并非来自财政部。所有政府都可能面临资金不足以实现其目标的问题,因此需要有法律约束每届政府可支出和亏损的额度,否则预算使用将无限制。如果政府可随意支出,国家财政现状将不同,未来可能真的崩溃。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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