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塔蓬”人民党党魁带领反对党提交宪法法院请求设立特别委员会审查政府在4000亿泰铢贷款法令中夹带私货
2026年5月11日,在国会大厦,纳塔蓬·伦邦雅武先生(人民党党魁)与反对党联盟领袖共同向众议院议长提交请愿书,依据宪法第173条,请求将请愿书提交宪法法院,以裁决政府颁布《关于授权财政部贷款以解决能源危机影响并推动国家能源转型的法令》的4000亿泰铢贷款是否符宪法第172条第一款的规定。
纳塔蓬表示,他希望公众共同监督政府的行为,看政府是否试图将2000亿泰铢的贷款(用于与能源结构转型相关的计划,而这些计划与紧急经济需求无关)塞入该贷款法令中,并以民众的赔偿金作为要挟。
请愿书中附有多项证据供宪法法院审议,包括能源结构转型计划。请愿书指出,能源结构转型应通过年度预算体系进行,这需要持续多年的时间,并非紧急必要,不适合以贷款法令的形式出台。
纳塔蓬进一步表示,该贷款法令已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并生效。因此,请愿书请求宪法法院初步裁决或下令暂停资金拨付,特别是针对非紧急必要的能源结构转型部分,以免在法院受理期间政府先行借贷和支出。
反对党联盟在起草请愿书时力求严谨,因为此前宪法法院曾因裁决越权行政范围而引发社会争议,例如暂停高铁项目时声称“应先铺好碎石路”。
纳塔蓬接着表示,反对党联盟还准备在国会平行推动另一项动议,即提议设立特别委员会,监督这4000亿泰铢贷款法令的预算使用情况。他期望政府不会投票否决设立该特别委员会,因为与该法令相关的贷款支出仅需少数委员会审查,而正常预算程序则需经过多重请求和国会审议。如果政府无意隐瞒、夹带或开空白支票,就没有必要否决成立该特别委员会。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