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曼谷警察局长透露,警察福利枪支经过多次转手,已违反规定,被认为不合法。此前发现赛迈警局的枪支被中国嫌犯“明晨·桑”持有,已成立委员会调查枪支流转的过去三手,将追究纪律和刑事责任。
2026年5月11日11时30分,在曼谷警察总部,曼谷警察局长斯亚姆·汶颂中将表示,有一支警用枪支涉及案件,在春武里府一名中国公民处查获,该枪为赛迈警局的枪支,自2002年通过曼谷警察总局的福利系统购买,型号为格洛克26。该福利枪为个人自用,规定不得转手,除非继承。若有买卖则视为违法。对于多次转手的情况,曼谷警察总局已成立事实调查委员会,向泰国皇家警察总监吉提拉·潘佩上将报告。自5月9日起已成立委员会调查相关人员,审查买卖是否违规、持有是否违法以及是否违反纪律或刑法。调查委员会将向其汇报结果。
当被问及是否将传唤所有涉及枪支流转的人员时,曼谷警察局长表示,将传唤所有相关者,包括该中国公民。根据枪支登记证(第4表)显示为继承,转卖行为如何违规?是否全部有罪?可能全部有罪都有可能。请委员会审查物证、文件证据,任何相关人员都将被处理。第二名是谁?初步调查约有3次转手。如果违法将不姑息,同时追究纪律和刑事责任。但初步询问得知,第一手卖枪是为了用钱养家,委员会将再详细查看。经查,该枪支为警察个人自用购买,但公务枪支已有检查周期。福利枪支购买后禁止买卖,除非继承。
当被问及其余枪支,包括战争武器是否与赛迈警局的枪支有关时,曼谷警察局长表示,自接到报告和警总长的指示后,已检查前妻住所,未发现更多相关枪支,但将继续调查妻子或其他方面的关联。同时强调,重视曼谷安全,已命令曼谷警察总局侦查部门和第三分局调查组进一步侦查是否有更多涉案人员。
该枪支从何年开始?请委员会明确查清源头到达中国公民手中的过程,经过哪些人?中国公民通过谁购买?有何意图?警总长已持续严令加强枪支查缉。另外,总理已命令对非责任警察的持有者进行起诉。
当被问及该枪支是否与曼谷地区有关时,曼谷警察局长表示,曼谷警察总局已与第二区警察总局协调,预防和监控恶性事件。中国公民如何供述是其权利。国家警察署作为执法机构,必须进一步调查,以防止曼谷发生恶性事件,同时必须加强警惕。作为首都,年底有重要活动,必须重视。无论是恐怖活动还是使用枪支,都有检查周期。嫌疑人如何供述都可以,警方必须全方位预防。至于是否说谎,正在协调信息。关于军队方面,海军和春武里府地方警察正在调查。谁说我们可能不知道?曼谷必须提高警惕,我们必须保护曼谷安全,防止枪击事件发生。
(编译:张悦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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