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法院推迟了女星起诉整形医院案,原告要求赔偿5000万泰铢,院方称若胜诉将反诉索赔1亿泰铢。
5月12日上午9点,暖武里府法院就前著名女演员拉帕萨南(小名“托姆·拉差尼功”)起诉勒拉医院及另外4名被告,要求赔偿5000万泰铢,指控医院整形手术失误导致面部毁容一案,安排听取判决。
法院传唤原告和被告听取判决,被告方代表包括医院管理层及所有者萍·皮萨潘·西猜延到场听取判决,而原告方托姆·拉差尼功未亲自到庭,委托律师代为出席。

随后,勒拉医院的律师里特·萨穆特科达透露,暖武里府法院已将本案的判决日期推迟至8月6日上午9点,原因是在4月10日,原告方在结案陈词后提交了补充文件,法院已受理这些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这些文件是之前已提交文件的翻译件。
这是案件证词结束后补充提交的证据,导致法院推迟判决,但不会影响判决结果。本案是原告起诉要求赔偿,称医院治疗失误导致其受损。

医院管理层及所有者萍·皮萨潘·西猜延表示,如果自己败诉,将立即准备5000万泰铢现金支付。但如果自己胜诉,由于医院近两年来因被起诉而遭受的商业影响巨大,损失金额很高,她将反诉要求超过1亿泰铢的赔偿。这需要与律师进一步商议,因为对方诽谤导致医院受损,并声称损伤源于医院的手术。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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