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活动家“内提维”面临监禁:宪法法院一致裁定征兵法不违宪

泰国活动家“内提维”面临监禁:宪法法院一致裁定征兵法不违宪

泰国活动家“内提维”面临监禁:宪法法院一致裁定征兵法不违宪。此前他因公民抗命拒绝参加征兵,最高可判3年。

2026年5月12日,泰国宪法法院一致裁定,《军事服务法》(2024年版)第27条和第45条不违反宪法第26条第1款和第31条。

该裁定源于北榄府地方法院转交的被告“内提维·乔提帕派桑”的异议。内提维是一名活动人士和政治活动家,在案件编号为黑案号A.3118/2568中被控逃避兵役,违反了《军事服务法》(1954年版)第45条。

2024年4月5日,内提维前往北榄府邦普镇征兵检查站,并宣读了一份公民抗命声明,拒绝参加强制征兵。他认为该制度侵犯人权、多重标准,未实现公民平等,泰国公民都应有权选择是否服役而不受强制。

北榄府地方法院已于2025年9月11日完成证人听证,当天内提维向法院提交请求,要求将案件移交宪法法院裁定第27条和第45条是否违宪。

被裁定不违宪的第27条和第45条规定:第27条要求被征召的预备役士兵必须按通知前往征兵委员会接受检查,并携带相关证件。若未到或未完成检查,视为逃避兵役,但以下情况除外:1) 因紧急公务奉上级命令出差或出国;2) 按部级规定出国留学;3) 战争期间在国防部监管下的政府或工厂工作;4) 与野战部队协作;5) 不可抗力;6) 已在其他地点接受检查;7) 因病无法到场,需由可靠成年人向委员会报告。情况1-4需获内政部长或授权官员的临时豁免。第45条规定,任何逃避或阻挠征兵检查、拒绝服役,或代他人服役、收受财物承诺帮助他人逃避兵役者,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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