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政府公报网站发布公告,规定8个禁止销售和饮用酒精饮料的区域,指定区域除外,今日起生效。
记者报道,泰国政府公报网站发布了酒精饮料管控委员会关于禁止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的8个场所的公告,今日起生效。
1. 禁止在道路上或道路上的车辆内销售酒精饮料,并禁止在驾驶或乘坐车辆时饮用酒精饮料。
2. 禁止在国有企业和其他政府机构的场所或区域销售酒精饮料,但指定为商店或俱乐部的区域除外;禁止在国有企业和其他政府机构的场所或区域饮用酒精饮料,但指定为个人住所、俱乐部或传统宴会的区域除外(此规定不适用于酒类组织)。
3. 禁止在公共客运码头或公共客运船上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
4. 禁止在陆路运输法规定的客运站区域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
5. 禁止在工厂经营法规定的工厂区域内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不适用于酒精饮料生产工厂)。
6. 禁止在政府、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监管和使用的区域内销售酒精饮料,但指定为商店或俱乐部的区域除外;禁止在政府、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监管和使用的区域内饮用酒精饮料,但个人住所、俱乐部或传统宴会除外。
7. 禁止在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为公众休闲而设立的公园内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
8. 禁止在火车站内或铁路上的列车内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但根据铁路和公路布局法,在曼谷火车站(空调候车室)内为特殊活动设置的区域除外,该区域需有筛查和必要措施以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并限制儿童和青少年接触酒精饮料,且需获得卫生部长批准。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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