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会搁置4000亿泰铢贷款法案,等待宪法法院裁决

泰国国会搁置4000亿泰铢贷款法案,等待宪法法院裁决

2026年5月14日,在泰国国会举行的众议院会议上,副主席勒萨·帕塔纳猜库告知会议,内阁已批准一项《紧急法令》授权财政部贷款以解决能源危机影响和推动国家能源转型,即4000亿泰铢贷款法令,并提交众议院审议。在议长索蓬·萨兰姆将该议题列入议程前,名单制议员、人民党党魁纳塔蓬·龙帕亚乌迪带领135名议员(超过议员总数的五分之一)请求议长将意见提交宪法法院,认为该法令不符合《宪法》第172条第1款。因此,必须等待宪法法院裁决后才能将该法令列入议会议程。根据《宪法》第173条,宪法法院必须在收到案件后60天内作出裁决,并将裁决通知众议院议长。若宪法法院裁定该法令不符合《宪法》第172条,则自始无效。宪法法院的裁决需获得现有全部9名法官中至少三分之二(即至少6票)的支持。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泰国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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